为发挥内部审计“治已病,防未病”功能,本年度审计局首次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。在项目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负责的基础上,审计组遵循依法独立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,依据国家、地方、中物院和公管部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,实施了查阅资料、查看现场、交换意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,形成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、审计决定和内部专项审计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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